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(公示)
摘录自《孝感市贯彻落实〈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〉的具体措施》(孝环委〔2023〕4号),2023年12月7日印发,如后期相关法规文件对职能有调整,以新规定为准。
1.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,推动产业优化升级。
2.负责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、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,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。
3.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。
4.负责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,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。
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5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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