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
根据中共孝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《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》(孝编文〔2021〕106号)和《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》(孝编文〔2021〕120号)文件精神,对我局职能和机构编制作如下调整:
一、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的“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,负责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。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,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配合做好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。”职能和“主管电力行政工作,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,履行《电力法》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和电力行政执法权”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。调整后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承担县域经济发展和电力行政管理工作。
二、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域经济科更名为产业合作科。